中国经济面临的矿产资源能源约束及对策目录
在全球矿产资源格局中,中国既是资源大国,也是负责任的全球伙伴。面对挑战,中国需要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全球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能源政策,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矿产资源能源问题。
针对矿产资源能源环境问题,本书提出了缓解策略。这些对策旨在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同时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和谐发展。通过实施这些策略,中国经济能够更好地适应矿产资源能源约束,推动可持续发展。
郭濂,1958年生于山东济南,金融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于国家计划委员会(现国家发改委)及国家交通投资公司任职。历任国家开发银行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及研究院常务副主任。
矿产资源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法。
2、中国实施的矿产资源管理法律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该法经过多次修正以适应时代需求。最初版本于1986年3月19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编号为八届第74号主席令,由江泽民主席签署发布。这一法律的出台旨在规范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和保护,以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矿产资源的矿种和分类见本细则所附《矿产资源分类细目》。新发现的矿种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4、《矿产资源法》制定于1986年,1996年、2009年修改过部分条款。该法施行30多年来,对促进矿业发展,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概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勘查和开采需遵循严格的许可证制度。勘查矿产需申请勘查许可证,采矿则需申请采矿许可证,以经纬度划分的区块作为基本管理单位。
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总体形势
当前,随着我国地质勘查管理体制改革,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初步实现了分开运行,商业性矿产勘查呈发展之势,矿业权市场日趋活跃,勘查主体、投资主体多元化趋势日益显现,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已经启动。尤其是近几年受需求拉动的影响,矿业呈现周期性复苏的态势,商业性矿产勘查发展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与公益性地质工作实行的是事企混合运行的模式。在传统地质工作管理体制下,我国矿产勘查实行的是统一的事业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二)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形势不容乐观 一些大宗矿产探明资源储量下降 近年来,我国油气等能源矿产,铜、铁、铝等重要金属矿产消耗增长速度已大于储量增长和产量增长速度。不少重要矿产的探明资源储量从2000年起开始大幅度下降,造成许多矿产资源“寅吃卯粮”的局面。
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已经进入了后工业化时代,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工作皆属于商业性地质工作。但就我国当前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形势来看,商业性矿产勘查虽然开始上路,但很不发育,资源需求迅速增加,资源瓶颈加剧,迫切需要国家和政府加大力度,开展矿产勘查评价工作。这就引出了战略性矿产勘查评价的概念。
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成立,成立的目的是什么呢?
1、它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去开发整个矿产资源的一些合理的运用,同时的话也能够将一定规模的产业结合起来。
2、综上所述,央企中国矿产资源集团的成立,大概有两大目的。一个就是将整合和收购更多的矿山资源,从而做大做强矿石产业,从而获得更大影响力和定价权。第二就是集中采购,提升话语权和影响力,从而也可以获得更大影响力和定价权。
3、中矿资源集团的成立,旨在强化国内铁矿石供应保障,降低对进口的依赖,并通过集中采购和海外投资,提升我国在铁矿石定价中的地位。这将有助于改变我国钢铁行业长期以来受制于国际矿商的局面,平抑铁矿石价格波动,确保产业链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