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规划有哪几种?其主要内容和作用是什么?
矿产资源规划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以资源的合理积累、储备、消耗及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内容,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用于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以及制定具体矿产资源政策的综合性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全球矿产资源形势分析。是指根据各国有关管理机构和国际相关组织提供的统计信息,对全球矿产资源储备形势以及矿产品生产、消费、贸易和价格等情况予以分析,并对市场贸易前景、未来供需形势以及世界矿业发展趋势等进行相应预测,目的是为国家实施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战略提供决策依据。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指以矿业权有偿取得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为主要内容的一种制度。矿业权有偿取得表现为缴纳探矿权使用费与价款、采矿权使用费与价款。矿产资源有偿开采表现为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相关链接 国土资源管理实用手册 矿产资源规划制度。
矿产资源规划区块划分为:①勘查规划区块。勘查阶段用于指导探矿权设置所划分的矿产资源规划区块。②开采规划区块。开发利用阶段用于指导采矿权设置所划分的矿产资源规划区块。
河南省《矿产资源法》实施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促进我省矿业的发展,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和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省矿产资源地区开发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五条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勘查除外。
3、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决定对《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作如下修改:删去第五十一条第二款。本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根据本决定修改后,重新公布。
4、一)建设项目压覆下列矿种矿产资源的不进行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建设项目压覆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瓦用砂岩、砖瓦用石英砂、砖瓦用粘土、砖瓦用页岩、地热、矿泉水、煤层气、天然气、石油等矿种矿产资源的,省国土资源厅不进行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建设单位要在项目施工前与矿业权人协商解决压矿问题。
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
1、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是福建省的一项地方性法规,专门用于管理和监管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该办法明确了矿产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监管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为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而制定的一项地方性法规。
2、第一条 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根据国务院《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和经营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3、各级人民政府应依法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业秩序,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勘查作业区和矿区的生产、工作秩序。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实施统一管理。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工作。
4、第三条 在本省境内举办外商投资矿山企业,必须遵守本办法。国家禁止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不适用本办法。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外商投资矿山企业不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福建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外商投资矿山企业办理采矿登记手续的管理机关。
5、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的内部机构设置包括了多个职能部门。首要的行政管理部门有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管理和协调工作。政策法规处负责研究和制定相关的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划处则承担土地和矿产资源的长远规划任务,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财务处负责厅内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审计监督。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首先,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规划。这包括确定矿产资源的分布、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以及评估开采的经济效益、环境影响等。在规划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确保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继续合理开发利用国内矿产资源,加强地质勘查,探明急需矿种储量。2)适当利用国外矿产,提高资源的优化配置,保护国内特殊矿种储量。3)努力减少矿产资源所造成的环境代价。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有效抑制对矿产资源的乱挖滥采,执行地勘成果有偿使用,做好矿山风险评估。
建立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指标,不仅是为了引导和促进矿业生产力向先进水平发展,节约资源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我国矿产资源科学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
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在取得合法探矿权、采矿权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全过程中,要履行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