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
根据条例,矿产资源损失的划分标准明确:损失总额在5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被视为对矿产资源的破坏行为;而损失总额超过50万元的,则被视为严重破坏,对环境和资源造成显著影响。
第八条 从事下列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必须申请登记,取得探矿权:(一)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能源矿产的勘查;(二)地下水、地热水及矿泉水资源的勘查。勘查登记按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贵州省的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中,规定了对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颁发及备案流程。在颁发后,相关部门需在10日内通知下级并上报上级。勘查和开采矿产资源需依法缴纳相应的费用,包括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以及国家出资勘查矿产地的探矿权价款或采矿权价款。
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中规定了多项法律责任。对于未办理延续手续而继续勘查、开采的,将被视为无证行为,将面临相关处罚,包括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能处以1万至1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时甚至会强制拆除设备。
绿色矿山的定义是什么?
“绿色矿山”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既要严格实施科学有序的开采,又要对矿区及周边环境的扰动控制在环境可控制的范围内。
“绿色矿山”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既要严格实施科学有序的开采,又要对矿区及周边环境的扰动控制在环境可控制的范围内。从定义来看,绿色矿山建设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现为大家介绍了绿色矿山建设包括的几点内容。矿山开采合法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开采方式现代化。采矿作业清洁化。
你好,这个问题本身是一个比较宏大的话题,很难用一个统一化的标准来进行定义。我们绿色矿山网给到的方法,是从绿色矿山环节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分别去进行评判。矿山开采合法化,是不是符合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关资源利用的效率如何,这个能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科学规范化。
国土资源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1、结合工矿废弃地复垦政策,做好了。。工矿废弃地复垦规划,该项目已经通过上级相关部门论证,争取下半年竣工,完成。。村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争取下半年竣工。
2、二是国土资源工作中广泛应用新媒体。在微信服务号上提供不动产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咨询功能;在微信订阅号上第一时间更新发布本局各类重大活动、特色工作、征地信息、招拍挂信息、主题宣传活动报道等信息;在微博上每天更新本局动态及行业新闻等。三是运用互联网技术不断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3、*年上半年,*市国土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国土资源厅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紧紧围绕“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4、牢牢把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城、三区、五基地、八突破”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任务,加快构建保障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切实改善和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严格保护耕地,严格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严格依法行政,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上半年工作进展顺利。